王尽美生于1898年,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山东党组织早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1919年参加五四爱国运动,被推举为山东学生联合会负责人之一。1920年3月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成立后,被发展为外埠会员。同年冬,与邓恩铭等人发起成立励新学会,出版《励新》半月刊。 1921年春,王尽美发起创建济南共产党早期组织。7月,赴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共山东区支部书记,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山东分部主任。1922年1月,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和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7月,在上海出席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被留在中央负责领导工人运动。参与制订《劳动法大纲》,先后领导山海关、秦皇岛等地的罢工斗争,并为开滦五矿总同盟罢工指挥部的成员之一。1922年11月,在山海关领导建立党的组织。1923年2月,被反动当局逮捕,经工人营救获释。后重回山东,主持山东党的全面工作。1924年1月,参加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1月,任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1925年1月,出席中共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2月,抱病组织青岛国民会议促成会,参与领导胶济铁路工人大罢工。因长期积劳成疾,于1925年8月19日在青岛逝世,时年27岁。